《上海市保障性住房建筑节能设计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今年年初正式出台。自3月1日起,提交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的保障性住房建筑节能设计必须符合该指导意见要求。
《指导意见》规定,建筑外墙应优先采用外墙内保温系统,保温层设置范围应为套内空间的外墙或与公共部位隔墙的内表面;确需采用外墙外保温系统的建筑,应采用符合国家现行消防技术标准的材料和系统并制定防止保温层材料开裂、坠落的外保温系统设计、施工质量控制技术要点,且应有外保温系统质量保证和维修的书面承诺。
建筑围护结构内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B1级,且应优先选择烟气生成速率指数和试验600s总烟气生成量低的材料。
《指导意见》强调,上海市新建的保障性住房,应将其围护结构的保温材料、厚度及热工性能参数写入住宅使用说明书。
该《指导意见》附录《围护结构保温材料选用及热工性能指标》,从外墙内保温到屋面保温施工要求和标准都有详尽规定,列明了真空保温板、硬泡聚氨酯保温板、挤塑聚苯板、模塑聚苯板等各项厚度、热工性能等指标。